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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投诉用户须知
  

产品质量投诉处理是维护我公司信誉和用户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公司质量目标规定,一般异议处理周期为6天。质量投诉的受理及处理程序如下:

1、产品异议是指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技术标准或技术协议交货并开具质量保证书的产品所产生的由于化学成分、几何尺寸、表面质量、机械性能、金相组织、产品包装等影响用户使用的缺陷及不符合同条款、重量短少、发货差错、货物破损等而导致用户提出的投诉。

2、营销各部是对本部门销售产品的质量计量投诉受理部门,储运部是对产品在仓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投诉受理部门。

3、用户质量投诉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定货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提供用户合同号、炉号、钢卷(捆包)号,钢种、规格、交货量、异议量、质保书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关资料。

2)对质量异议应附加说明产品存在具体缺陷,并尽可能提供相关检验报告、照片或样品等有关保证资料。

3)对于计量异议应附加说明包装情况及计量方式。

商贸承诺:按用户质量投诉在一个工作日作出答复,符合立案条件的在两个工作日内立案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到达处理现场。

 

联系电话:

 

  油井管系列:    60869750       锅炉管系列:60869714                            机械结构管系列:60869712

  焊 管 60869740                    硬 线 系 列:60869731                   宝钢钢坯系列:  60869736

   螺纹钢及社会系列:6086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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